各系、预科部:
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、生活的重要场所,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。为使学生有一个“清洁卫生、整齐美观、安全舒适、文明有序”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根据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》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内务考核暂行办法》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十条禁令》等文件要求,独山校区将每周三设立为“寝室卫生日”,学生科、预科部、学生会11月4日下午将对学生公寓内务卫生进行本学期初次大检查并评分,评分结果作为学校文明寝室评选依据,对不合格寝室及成员将予以校区通报批评。受通报批评寝室成员不能参加本学年度优秀评选,取消本学期奖学金评定资格。
请各系及时通知到每个班、每位同学做好本寝室内务整理。
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都视为不合格。
1)、即门、窗、桌凳、床架、灯具未打扫。
2)、寝室地面未打扫,有尘土、纸屑、果皮、痰迹,门前过道、窗台有垃圾和积水。
3)、墙壁、天花板有污迹灰尘、蜘蛛网,乱张贴刻画,乱拉绳索、铁丝,乱挂物品。
4)、床上被褥未叠放整齐或有两床被褥未叠。
5)、桌子箱子排列不整齐,洗漱用具摆放不整齐,桌上物品摆放不整齐,书本、衣帽、鞋子摆放不整齐。
6)、厕所有异味,便池有污垢。
7)、使用电炉、电老虎、电热杯以及电饭锅、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,私藏管制刀具。
8)、寝室内存放酒瓶及喝酒。
黔南民族师范学院
独山校区学生管理科
2015.11.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