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
系 专业 级 班
姓 名
学 号
请假时间
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
请假事由
班级辅导员
意见
签名(章)
年 月 日
系
意
见
教
务
处
注:⒈ 2天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;
⒉ 1周内由系(部)领导批准;
⒊ 1周以上由系(部)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;
⒋ 请假必须附上有关证明材料,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,病假需医生证明。
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制
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