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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科教育学院(独山校区)辅导员工作职责
2017-03-18 11:15   审核人:

 

1)必须坚持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方针、政策;善于用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学生工作;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。注重师风师德,为人师表。

2)定期参加辅导员会议,不得缺席,并做好记录。

3)坚持学生谈心制,积极组织、指导、参加各种学生活动,有针对性开展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并及时传达校、系有关指示和要求。

4)教育、引导和管理学生的思想、安全、学习、生活、纪律、心理、行为规范等工作;严格执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,不断改进和更新工作方式和手段。

5) 指导学生寝室文化建设,督促寝室纪律和清洁工作,每周至少1次深入到学生寝室了解情况,并及时把学生思想动态反映给校、系领导。

6)公平、公开、公正进行学生奖、惩、贷、补、助等系列工作。

7)谨慎处理学生突发事件,做到考虑周全,减小事态影响,不留后遗症。

8)定期组织班级学生干部会议,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和培养。

9)每期要有工作计划、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。

10)注重自身理论水平提高,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先的学生管理工作方法和理论,并用以指导实践。

11)协调并协助学生党支部、团总支、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工作。

12)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,尽力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和实际困难。

13)完成学生工作部和系上交付的其他临时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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