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定,在校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、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,全面组织、实施学生工作。
二、 负责组织独山校区学生开展新生入学教育、形势政策教育、思想品德教育、纪律教育、安全教育、法制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。
三、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,处理各种违纪现象。督促辅导员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,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联系家长。对严重违纪学生视情况分别提出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建议。
四、会同学校相关部门,负责独山校区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,评比、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建立、评审、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。
五、负责调查研究独山校区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,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。
六、协助资助中心,负责独山校区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,组织实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、社会助学、减免学费、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审批,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。
八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和各类学生骨干队伍的教育、培养,以及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工作。
九、配合学生处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,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;组织、指导、考核辅导员工作;指导辅导员解决学生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;定期组织辅导员工作研讨交流活动;组织对辅导员岗位津贴的量化考核、评优和奖惩工作。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